在中国多元民族的文化版图中,侗族社会以一种独特的治理形态令人注目。他们没有君王,却有令行禁止的规则;没有军队,却能协调千寨万人。这一切的核心,是他们代代相传的“款”——一个既具治理功能,又承载精神信仰的制度体系。款,不仅是社会契约的象征,更是一种深植血脉与土地的自治智慧。
侗族的“款”并非一纸空文,而是一整套完整的社会组织结构。它由款首、款脚、款众、款坪、款牌、款约、款判等构成,按照地域与功能的不同,又分为小款、大款与特大款。小款多以内村为单位,用于处理家族事务和村寨内部的矛盾;大款则连接多个村寨,跨越流域山系,处理跨村争端,联防互助;至于特大款,则是多个大款的联合体,囊括数十寨,形成庞大的民族联盟。在这个联盟中,没有君王,只有款首们集体协商决策,正所谓“头在古州,尾在柳州”,这便是侗人自豪的“没有国王的王国”。
每逢“合款”,各寨成年男子会在款坪集结,在寨老与总款首的带领下,通过杀猪宰牛、宣读款约、吼声表决、饮血酒等庄严仪式,达成对契约的共同认同。这些款约涵盖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,从邻里纠纷、风俗礼仪到战时动员、防御外敌,既体现出对秩序的严格要求,也透露出浓浓的人情味。轻微的违约者或被罚钱、或敲锣示众,重者则可能受到极刑,这种鲜明的奖惩机制在一个没有官方司法的社会里,起到了极强的震慑作用。
而“款词”作为款制度的口头文本和文化载体,更是令人叹为观止。它们或记述起源,或歌颂英雄,或讲述风俗,或追溯天地万物之始。族源款如《宗支款》《祖宗落寨款》道出侗人的血脉传承,出征款如《萨岁款》则激励族人英勇抗敌,创世款如《天地山河的来历》《芦笙的来由》展现的是侗族对于宇宙与生命本源的独特理解。还有那些祭祀款、请神款、英雄款、习俗款,无一不是侗人情感、信仰与智慧的诗性表达。
为了确保这些契约在现实中真正落地执行,侗人还发展出一种极具仪式感的物化方式——埋石。在侗族社会每次约款之后都会在款坪中埋石,后来逐渐演变为立碑,把大家都认同的款规刻在石碑上,黎平县竹坪村的《款禁碑》就是其中的典范。碑文记载了1757年侗族“十洞十三寨”共同订立治安款约的全过程。款中规定:若有偷盗行为,经查实者,可就地正法;各寨必须共同执行,任何人不得袒护、不得私自告官。
这种自治系统之所以能够世代传承,原因不在于对权威的崇拜,而在于对规则的共识。在现代社会法治体系日益完善的今天,侗族款组织的实际职能逐渐式微,但它所蕴藏的精神却依然具有穿透时空的意义。它告诉我们,一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,并非一定依赖权力的集中与暴力的控制,更可以源于人们对规则的自觉遵守,对祖训的真诚信仰,以及对共同体命运的深切认同。